1.1 比赛
Qalisball又称“立群球”或“瓶球”。一场Qalisball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有固定人数的首发球员(人数取决于场地规格,通常为5-8名)。 比赛双方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用球将对方守护的球瓶(即Qalis瓶、立群瓶)击倒,同时守护本方球瓶不被对方击倒。Qalisball比赛的自由度非常高,球员允许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
1.2 比赛用球
比赛用球称为“Qalis球”或“立群球”。Qalis球为实心球体,内层为硬质材料,表面为弹性材料,球整体弹性很小。球的直径为16cm-18cm,重量为250g-300g。
1.3 比赛胜负
在固定比赛时间内,每次击倒球瓶即得一分,得分更高的一方获得比赛的胜利。
2.1 球场规格
比赛球场是长方形的平面,草场最佳,塑胶和地板亦可。室外室内均可,如室内场,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10米。球场尺寸范围为:长度30~60米
,宽度至少20米。球场的丈量从界线的内侧量起。球场必须要有禁区线、底线、罚球线,正式比赛中还需要有边线(业余比赛可以没有边线)。有边线的场地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2 球瓶
球瓶称为瓶子或立群瓶。球瓶总高为90cm,直径最宽处12cm,最窄处9cm,带有一个直径8cm的瓶盖。室外比赛时,当风力达到三级或以上时,需要打开瓶盖向球瓶里注入一定量的水,以确保球瓶能在风中保持直立。
2.3 场地
中圈线:圆心为球场中心,半径2.5米(直径5米)
禁区线:左右两条半径3.5米的四分之一圆弧
+ 中间一条1米的横线
罚球线:长度1米,正对禁区线上的横线,距离 1米
两分罚球线:长度1米,与罚球线距离6米
底线发球线:禁区线与底线的交点沿底线向两侧延伸,长度1米
3.1 常规时间
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中场休息后,双方交换攻防方向,进行下半场。
3.2 罚球大战时间
若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即打平,则继续进行罚球大战,直至决出胜负。
4.1 裁判构成
裁判员包括主裁判一名和助理裁判两名。
4.2 主裁判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要引导比赛双方在正确的规则下比赛,有权对不论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任何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主裁判对场上所有的判罚拥有最终决定权。主裁判应随身携带裁判哨和红黄牌。
4.3 助理裁判职责
两名助理裁判在两条底线外侧活动,助理裁判负责判罚:球是否出界或在落在禁区内、是否有球员进入禁区、得分是否有效。
5.1 开始方式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引导双方队长用猜硬币的方式选定谁先开球和进攻方向。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方进行开球。
5.2 开球
由开球方任意确定一名开球球员。开球球员需在球场中央的开球点开球,开球方式为传球或直接投射,不允许持球行走(同任意球)。在球被开出前,所有球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同时距离开球球员2.5米开外,即中圈外。
5.3 再次开球
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率先开球球队的对手进行开球。
在任意一方得分后,应由被得分一方通过开球继续比赛。
6.1 进攻方式
带球:球员持球走动或跑动。比赛中,球员可以持球任意走动或跑动,直到出界或被防守球员捕捉为止。
传球:一名持球球员有意地把球转移给本队另一名球员的技术动作。传球时,持球球员可使用身体任何部位将球掷出。传球过程中,若球落地或出界,则违例。
投射:将球掷向目标球瓶。
无论带球、传球还是投射,球员都可以自由使用身体任何部位触球。比如,用脚踢、用头顶都是允许的。
6.2 防守方式
捕捉:防守球员用手触碰到带球球员的有效触碰部位。
(当进攻球员被捕捉后,他必须停下并在三秒之内和三步以内将球传至被捕捉点的后方,若超时或超步,主裁判应判其违例。所谓捕捉点的后方是指比捕捉点距离对方底线更远的区域。捕捉时的有效触碰部位为颈部以下臀部以上的躯干和上肢,不包括持球手臂。触碰方式可以是摸、拉、抱,但不允许推、打、踢等方式。捕捉成功后不可故意干扰持球球员传球。)
抢断:防守球员将对手的传球或投射中的球在半空中截获并保持球不落地或出界即为一次抢断。
阻截:防守球员将对手的传球或投射中的球碰出界外或落地即为一次阻截。
7.1 得分方式
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用球将对方守护的球瓶击倒,即得一分。
7.2 得分后的处理
一方得分后,记分人员应立刻改写记分牌。比赛双方应在30秒内回到各自半场等待失球方开球。
注:进攻球员在击中瓶子后要等瓶子横向倒地后(即死球后)才能合法进入禁区,提前进入禁区为违例,同时得分无效。进攻球员跳进禁区内击中球瓶均为无效。
8.1 定义
违例是违反规则条例的行为。一方违例时,裁判应吹死球,判对方在指定地点发球。违例包括球出界、球落地、球落在禁区内、球员进入禁区、被捕违例、发球违例等。
8.2 球出界
当球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接触时,即被视为出界球员。当球触及出界球员或界线上及界线外的任何物体时,即为球出界。球出界前,最后去触球的球员,被视为使球出界的球员。此时应判使球出界的球员所在球队失去球权。球出界包括球出底线和球出边线。
8.3 球落地
当球体与地面接触时,即被视为球落地。球落地前,最后去触球的球员,被视为使球落地的球员。应判使球落地的球员所在球队失去球权。
8.4 球落在禁区内
当球体与禁区线上或禁区线内的地面接触时,即被视为球落在禁区内。球落在禁区内前,最后去触球的球员,被视为使球落在禁区内的球员。应判使球落在禁区内的球员所在球队失去球权。
8.5 球员进入禁区
当球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禁区线上或禁区线内的地面接触时,即被视为球员进入禁区。非死球状态下,任何球员进入禁区即违例。防守球员进入本方禁区时,判进攻方罚球一次。如果两方均有球员进入禁区,按先后顺序判罚,只处罚先进入的。防守球员进入本方禁区是所有违例情况中最严重的。
8.6 被捕违例
攻方持球球员被捕捉后未在三步以内停下、未在三秒之内将球传出、未将球传至被捕捉点的后方,都属于违例。判对方在发生捕捉时被捕捉球员所在位置获得任意球。
8.7.发球违例
发球违例包括发球位置或时机不对、发任意球或罚球时有本方其他球员在2.5米之内、罚球时有本方球员越线。判攻方该次进攻中止。一方发球违例后,判对方在相同地点发球。
9.1 定义
犯规是故意违反规则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不正当的行为。一方犯规时,裁判应吹死球,判对方在指定地点发球。
9.2 犯规种类
主裁判认为球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向吹其犯规:
通过身体接触故意干扰或阻挡无球球员跑位。
做出危险动作,如跳向对方球员、抬腿或抬脚过高。
防守球员主动触碰到持球球员的持球手臂或球体致使持球球员被干扰或球体滑落。(双方同时争抢一个空中球时,先拿到球的球员为持球球员。)
防守球员捕捉成功后故意干扰持球球员传球。
防守球员在对方发任意球或罚球时提前进入距离发球位置半径2.5米内,对发球造成干扰。
用或企图用不正当或过大的动作侵犯无球或持球球员。
9.3 红黄牌的判罚
主裁判认为球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向其出示黄牌:
球员犯规行为较为严重。
短时间内连续两次同样的犯规。
该球员犯规次数累积过多。
对界外的球员或任何人犯规。
球员用战术犯规直接破坏对方得分机会。
球员用过激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判决表示不满。
主裁判认为球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向其出示红牌并将其罚出场:
极其恶劣的犯规,如故意伤人的犯规或有伤人企图的犯规。
暴力行为,如打人、踢人、头顶人、拳击、肘击等。
使用辱骂性语言或做出不文明举动,如向对方吐唾沫。
该球员被出示第二张黄牌。
发球是死球后继续比赛的方式。发球共包括中圈开球、底线球、边线球、任意球、罚球五种形式。
下列情况比赛自动死球:
球瓶横向倒地时,;
球落地时;
球出界时;
半场或全场比赛时间终了时;
裁判吹停比赛时。
见第五章5.2
发生下列事件时产生底线球:
球从底线出界;
球落在禁区内;
进攻方球员在底线之外被犯规;
被判得到球权的一方在事件发生位置的同侧底线发球线后方发底线球。
特殊情况:进攻方发底线球时,发生了非进攻方被侵犯造成的犯规时,(例如,进攻方犯规、任何一方对裁判犯规)应判罚犯规方的对手在相同位置发底线球。
发底线球时只能原地传球,若直接击中球瓶,得分无效。
发生下列事件时产生边线球:
球从边线出界;
进攻方球员在边线之外被犯规;
被判得到球权的一方在边线上距离事件发生位置最近的点外侧发边线球,具体发球位置由裁判指出。
特殊情况:进攻方发边线球时,发生了非进攻方被侵犯造成的犯规时,应判罚犯规方的对手在相同位置发边线球。
发边线球只允许原地传球或投射。
发生下列事件时产生任意球:
所有在界内(并且在禁区外)发生的违例;
进攻方球员在界内(并且在禁区外)被侵犯造成的犯规;
非进攻方球员被侵犯造成犯规时,犯规前最后接触球的球员触球时所在位置在界内(并且在禁区外);
因发生意外(如球员受伤)致裁判吹停比赛时,死球前与球最后接触的球员在界内(并且在禁区外)。
发任意球时,所有球员(接触地面的位置)都需要距离发球人2.5米以外直到球体离开发球人。发任意球时只能原地传球或直接投射,不允许带球行走。
球落地违例时,球落地点为任意球的产生位置。
被捕违例时,发生捕捉时被捕捉球员所在位置为任意球的产生位置。
由于进攻方球员被侵犯造成犯规时,犯规发生时被侵犯球员所在位置即任意球的产生位置。
非进攻方球员被侵犯造成犯规时,犯规前最后接触球的球员触球时所在位置为任意球的产生位置。
具有多次进攻机会的球员或球队(见第十三章)在界内、禁区之外出现违例或进攻犯规时,任意球的产生位置为该队球员在失误、违例、犯规前最后触球时所在位置。
若任意球的产生位置距离禁区线的垂直距离(最小距离)达到或超过3米,则任意球的产生位置即为任意球的发球位置。
若任意球的产生位置距离禁区线的垂直距离(最小距离)不足3米,为了给防守方足够的距离摆出人墙,发球位置应沿最小距离线退至距离禁区线满3米处,具体位置由裁判指出。
非死球状态下,防守球员进入本方禁区时,裁判应判进攻方罚球(见8.5)。获得罚球的一方应在获得罚球时场上的球员中选出一名罚球手。罚球手应站在罚球线正后方,得到主裁判示意后方可罚球。其他球员必须全部站在罚球线延长线的后方同时距离罚球手2.5米以外。在罚球结束前,即球瓶倒地、球落地、球出界、或球被另一名球员接到前,罚球手的身体任何部分都不得接触罚球线和罚球线延长线与该半场底线间的地面。罚球时罚球手可以直接投射,也可以传球,不允许带球行走。
换人的基本原则是攻方有换人主动权。每次死球后,拥有发球权的一方可进行球员替换。若是发球方进行球员替换,防守方可同时进行替换;若发球方不进行替换,防守方无权单独进行替换。
发球方不能直接使用新换上的球员进行这次发球。
球员受伤引起的裁判强制吹停比赛,双方均不可进行换人。
在任意一方得分后或比赛中场休息时,双方均可做场上球员替换。
当有球员被红牌罚下时,被罚下球员所在队(防守方)可补充一名球员上场。防守方不可进行其他替换,除非发球方在此时进行了球员替换。
非死球时,如果有球员受伤,主裁判可吹死球暂停比赛,示意受伤球员离开赛场。然后由攻方在暂停前的最后触球时触球球员所在位置发任意球,比赛继续。双方均不可利用这次死球进行换人。
死球时的受伤按照换人基本原则执行,攻方有换人主动权。
若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即打平,则继续进行罚球大战。(见3.2)一场罚球大战默认有四轮,每轮双方各罚球两次,包括一次一分球和一次两分球,分别在同一半场的罚球线和两分罚球线处罚球,击倒球瓶即得到对应的一分或两分。最终得分更高的一方获得胜利。
双方先用猜硬币的方式选定哪方先罚球。假设比赛双方是A队和B队,A队先罚球。第一轮,A队第一位球员先罚一个一分球,然后B队第一位球员罚一个一分球。接着A队第一位球员罚一个两分球,然后B队第一位球员罚一个两分球。这样,第一轮就结束了,更换球员,第二轮开始。罚球大战中,任何一方领先足够获胜的分数时,即某一方剩余的球全部得分仍然低于另一方,比赛立即结束。若双方在四轮后得分相同,即打平,则进行第五轮加赛,仍然打平就继续加赛第六轮,依此类推,直到分出胜负。
比赛双方要分别从本队球员中选出四名罚球手,排定出场顺序,即每一轮的主罚者。加赛时,一打四轮的罚球手依此对应五到八轮、九到十二轮,依此类推,即第五轮的罚球手也是第一轮的罚球手。
多次进攻机会(至少为两次)是给进攻状态下的球员或球队的一种特权,它通常被用来调节比赛平衡,使比赛更加精彩。
得到多次进攻机会的球员在进攻状态下出现任何处理球违例(包括投射未中)或进攻犯规后可获得继续进攻的机会。当他处理球失误、违例或进攻犯规时,判罚他所在队本次进攻终止,然后重新在失误、违例、犯规前最后触球球员的所在地点产生任意球或获得重发球。在未发生完整的攻防转换的情况下,多次进攻机会每终止一次,便消耗(减少)一次。给予指定球员的多次进攻机会通常为两次,也就是当他第二次违例或进攻犯规时就要球权交给对方。一旦球权丢失,丢球方就失去了多次进攻机会。只有当球队再次获得球权并处于进攻状态时,他才能重新获得原有次数的进攻机会。
得到多次进攻机会的球队在进攻状态下出现任何处理球违例(包括投射未中)或进攻犯规后可获得继续进攻的机会。当该球队的球员的处理球失误、违例或进攻犯规时,判罚该球队在失误、违例、犯规前最后触球球员的所在地点产生任意球或获得重发球。在未发生完整的攻防转换的情况下,一个球队的多次进攻机会每消耗一次,便减少一次,最后一次违例或进攻犯规时就要球权交给对方。一旦球权丢失,丢球方就失去了多次进攻机会。只有当球队再次获得球权并处于进攻状态时,球队才能重新获得原有次数的进攻机会。
(注:从本方获得球权开始后发生了以下任意一种事件即可视为在事件发生前本方处于进攻状态:1.本方有两名球员接连触碰过球。2.本方获得了发球(即中圈开球、任意球、底线球、边线球、罚球中的任何一种)。3.对方出现了犯规或违例。4.球出对方底线或落在对方禁区内。)
赋予指定球员的多次进攻机会模式可以用于男女混合比赛和儿童成年混合比赛。比如,给予女子球员多次进攻机会可使男女个体实力趋于平衡。
赋予比赛双方多次进攻机会可以降低比赛双方推进至禁区前沿的难度,降低双方攻防转换的频率,降低双方的消耗。
赋予单方球队多次进攻机会可以用于平衡比赛,比如,让比赛中落后的一方自动获得两次进攻机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控制比赛分差,使比赛更具有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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